一、實施對象:
前項協助對象皆為本國籍在校學生,如為在職專班生則須提供經濟不利之證明。下列身份者,不得申請本辦法所列之輔導項目:
【證照考取報名費補助】
一、學校輔導及檢核機制:
經由上方輔導機制並報考專業證照,考取後全額補助報名費並依等級另給予勵學金:
★勵學金發放標準
專業技能證照:
通過考試取得證照者,全額補助報名費並核發獎勵金,標準如下(詳參專業技能傑出學生獎勵等級對照表):高考3,000元/甲級2,000元/乙級1,000元/丙級或單一級500元/專業技能300元。(補助及獎勵標準將依實際狀況適時調整)
英文檢定:
取得英文檢定A2級或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者,全額補助報名費(不分系別),並核發獎勵金如下:非應用英語系C2 、C1 2,000元/B2 1,000元/B1 500元;應用英語系C2 2,000元/C1 1,000元/B2 500元。(補助及獎勵標準將依實際狀況適時調整)
具有本校學籍之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專業證照且證照生效日期以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為限,並在以下時程提出補助:
114-2學年度:11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請,如為應屆畢業生請於離校前完成申請。
115-1學年度:115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請。
★本計畫為年度計畫,如經費提前支用完畢則提前終止。
【校外競賽獎勵金】
以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競賽獲獎為主,並在以下時程送件:
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請,如為應屆畢業生請於離校前完成申請。
115學年度第1學期:115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請。
★本計畫為年度計畫,如經費提前支用完畢則提前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