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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

【採線上申請,校內112/6/26收件截止】有關112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有關112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說明如下,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時間內備齊文件,E-mail至職發組承辦人信箱。
說明:
一、 申請資格:
1. 參賽時仍在學,具有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籍,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本學年度受理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期間,依據「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
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附件1)」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
機票補助申請。
二、 申請資料登錄(登錄前,請參閱「附件2:112年度獎勵金申請系統教學」)
1. 欲申請本學年度相關獲獎之補助者(包含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之申請),請
逕自至計畫官方網站(https://reurl.cc/j19M5p):
(1) 線上申請獎勵註冊並登錄資料(*獲獎作品創作者為團體之申請案,建議指定之申
請者應以能優先配合本計畫連絡及履行義務等事宜者為佳)
(2) 將資料送出後下載並親筆簽名(包含電子簽名)
(3) 將下載之獎勵金申請書、個資同意書及聲明書檔案,以PDF檔格式於112年6月26日
(星期一)前E-mail至kan9463@cyut.edu.tw,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教育部。
2. 獎勵金申請書 / 個資同意書及聲明書檔案命名規範:
(1) 獎勵金申請: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同
意書及聲明書
(2) 獎勵金差額申請: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差額-學校名稱-申請人姓
名-作品名稱-同意書及聲明書
(3) 機票補助申請:機票-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作品名稱 / 機票-學校名稱-申請人姓名-
作品名稱-同意書及聲明書
三、 學生義務
獲獎勵金之學生,應於 112年12月15日前至少履行下列義務之一;經查未履行義務者,得不核給獎勵金:
(一) 配合本部或本部指定之計畫辦公室舉辦之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年度計畫及各項教學
推廣活動。
(二) 配合就讀學校舉辦之藝術與設計相關座談、活動(本人分享)。
四、 提供附件3:2023年「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QA集,若申請有問題,可先至QA集查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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